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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有哪些区别?

来源:孙亚夫律师网|毕节律师事务所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1-28   浏览次数:761次

一、二者含义不同

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,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。而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,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

二、二者解决途径不同

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,通过协商、调解、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;而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,要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
三、如何区分是经济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

1、经济合同纠纷是内容真实,双方有履约能力,都想履行合同,获得经济利益;而合同诈骗一方往往是根本没有履约能力的,意图获得非法利益。

2、经济合同纠纷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使用欺骗手段,且有履约诚意;而合同诈骗一方往往使用一些欺骗手段或隐瞒真相的方法,无履约诚意,在获取对方财物后逃匿或者挥霍等。3、经济合同纠纷中,有履行合同诚意者,必然会努力创造条件履行合同;而合同诈骗一方是不会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的,有的即使履行部分合同,也是为了骗取对方信任,以达到骗取其财物之目的。


四、合同诈骗罪表现形式及刑事责任

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,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:(1)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。(2)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。这里所称的票据,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,即汇票、本票和支票等。所谓其他产权证明,包括土地使用权证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、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。(3)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。(4)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。(5)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。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,便可构成本罪。


中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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